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陈小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新网福州8月28日电 (记者 龙敏)福建省纪委监委27日深夜通报,依据有关规定,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福建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陈小兵开除党籍处分;由福建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近年来,福建省政法队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,敢于动真碰硬,刮骨疗毒,以“自查从宽”为引导、以“被查从严”来倒逼,以“关键少数”做带动,形成强大的高压震慑态势。
福建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、省教育整顿办常务副主任王敏夫透露,截至8月18日,全省教育整顿办已办结群众举报线索9137件,查结率达94.02%,立案审查调查1025人,留置43人,处理处分3851人。福建省公安厅原一级巡视员章丽婕、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陈小兵等先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被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通报称,经查,陈小兵身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,纪法意识淡薄,丧失原则底线,违反“三个规定”,肆意干预插手案件,无视公安机关禁酒令,沉湎于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,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场所聚众吃喝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、岗位调整、工作调动中谋取利益;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违规干预插手司法、执法活动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他人财物。
公开简历显示,陈小兵,男,汉族,1964年5月出生,福建福州人,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1984年8月参加工作,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;曾先后担任福建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部长、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;2021年4月,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级干部。(完) 【编辑:叶攀】
标签: